跨国生态
世界经济体系中的最后一项新现实是跨国生态的出现。今后世界各国的经济政策必须日益考虑对生态的关切,以及对人类居住环境的保护,而对生态的关切及生态政策,也将日益超越国境的限制。人类居住环境所面临的威胁是全球性的,因此保护居住环境的政策也必须是全球性的。当谈论“保护环境”时,我们好像是在谈保护人类之外的事物,可是真正受威胁的是人类的生存需要。
我们对经济的思考方式需要大幅改变,经济学家习惯把污染和对环境的伤害当成“外部性”问题,所引发的成本由整个社会而不是由污染者承担。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污染成本由整个社会承担,导致大家缺乏不污染的动力,因为不必承担污染成本,污染越严重的企业反而越具有竞争优势。从理论上来说,把环境污染当成“外部性”问题,也不再站得住脚。在过去的100年里,每一个发达国家都已经把工业意外事故当成企业的直接经营成本,而不是外部性问题。每一个发达国家都采用劳工赔偿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雇主必须根据自己的工厂在过去发生意外的纪录来支付赔偿金额,使得因作业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成为直接经营成本。劳工赔偿制度认为,工业活动在本质上就具有危险性,意外事故无可避免。当时,一些立志要使工厂变得更安全的改革者抨击这种制度为“杀人执照”。虽然如此,在减少工业意外事故上,劳工赔偿制度仍比政府安全规定和工厂检验制度发挥了更大作用。
让环境污染变成企业的直接经营成本——例如,对高峰时段进出市区的车辆征收高额费用——会造成很大的心理效果,也会刺激企业设法取代会危及生态的物质或行为。这些替代品或许能够大幅减少美国一些最严重的污染问题,像工厂排放有毒物质,以及使用药性不易消失的杀虫剂、除草剂和肥料。至于会造成严重危害而又找不到替代品的物质,必须禁止使用——像四氟化碳已逐渐遭到禁止。
现在,要保护环境,需要制定一部国际生态法。19世纪正好可以提供一个先例。在轮船和火车使旅行活动日益普遍之后,一些以往只在热带地区发生的传染病——像黄热病和疟疾——开始流传到温带地区,而且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后来是靠禁止人员出入疫区的隔疫制度,才得以控制这些传染病。100年以后,在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期间,美国政府不顾南方某些州的坚决反对,废除了童工制度。美国政府所用的方法,就是禁止童工制造的货品跨州流通。
同理,我们也可以“隔离”污染品,禁止生产过程造成污染——像污染海洋、提高大气层的温度或破坏臭氧层——的商品在国际市场流通,这样做可能会被谴责为“干预其他国家内政”,它也的确遭到了这样的谴责。发达的富裕国家可能必须和发展中的贫穷国家共同分担巨额的环境保护费用(像垃圾处理工厂)。事实上,环境保护可能是最具生产性的对外援助,而且可能会比过去40年的经济发展援助更加成功。即使这些问题解决了,主要的问题还是存在,其中最严重的是,一些急需耕地的农民正在大量砍伐热带雨林,使大片土地(包括一些温带地区)变得干燥而不具生产力。
摘编自德鲁克著作:《管理新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