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持续成功的障碍
企业如何超越持续成功的障碍?企业必须再造。解决之道是:
第一,唯有有效的使命宣言,使员工成为一个团队,企业才会有良好的绩效表现。使命绝不是财务上的目标,而是有杰出的表现。使命宣言必须陈述企业计划对社会经济和消费者有何贡献。它必须传达一项事实,企业是一种社会组织,必须创造社会利益。通过使命宣言,企业要创造内部凝聚力、员工奉献精神,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愿景。
第二,还要有计划地放弃。放弃不再具有生产力的活动、不再有未来的部门和事业,并做出系统性的抛弃,使企业得以创新,再度发挥创业精神,以求突破现状,接受变革,迈向未来。
第三,花上8年到10年时间重新研发“核心能力”,建立全球竞争力,以核心能力来实践企业使命,实现使命宣言,使企业能够跨越持续成功的障碍。
第四,中国企业除了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另一个重大课题乃是接班人的发展。接班问题需要长达20年以上的刻意栽培和严苛评估才可能解决。然而,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东方企业,未能有效建立接班制度,常因个人因素无法落实,以至于无法跨越持续成功的障碍,导致接班失败,伤害企业、社会,终致衰败。
第五,必须将有组织的创新纳入企业体系中,予以有效地运作。其中,最大的关键则在于必须建立创新诱因,并将它融入企业的人事制度,才有成功的可能,才可能做到企业再造,否则只是纸上谈兵,无济于事。
德鲁克提出了“企业的五大致命误区”。第一个是,假如不能有计划地抛弃,企业就只能坐视问题愈演愈烈。第二个是,崇拜高额边际利润和溢价策略,导致竞争者获利。第三个是,根据市场所能承受的价格,定价新产品或新服务,形成普遍的“定价错误”。第四个是,根据企业所花费的成本定价,而非根据市场价格驱动下的成本。根据市场价格驱动下的成本来定价,是日本企业成功的最大原因。最后一个误区是,企业往往将明天的商机扼杀在陈坛子里。这就是IBM公司衰退的原因之一,为了维护老的、大型机,竟忽视了成长中的新型个人电脑。
若能避免误入以上五大误区,并不能就保证可以跨越持续成功的障碍,但若没有遵守这五大原则,就必遭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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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机构已成为企业经营的典范。它们拥有企业所没有的特质,这些特质包括:①目标精准——由使命转换成精确的目标,让目标形成唯一焦点,更能专注有效;②积极热情——由于绝大多数义工是不支薪的,他们无法从薪酬上获得满足,也没有职位上的晋升,为此,只能在工作上要求更多的进步和更大的责任,从中得到更大的成功和满足,加上他们都认同所属机构的使命和价值观,因而更能积极热情,尽情发挥;③绩效卓著——由于他们工作上的满足和荣誉感,以及自我价值的提升,形成了良性循环,使得绩效明显而有效,更获得受益者的普遍认同、肯定,以及社会的高度评价,自然绩效卓著,表现亮眼;④有效的董事会运作——根据个人专业与长处给予董事身份,且纳入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的范畴之中,予以有效发挥。这项措施使得美国许多非营利机构,如基督教会、女童子军团、心脏协会等,表现出奇得好,成为企业模仿和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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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再造的概念必须从“重新思考”开始。重新思考,首先意味着以外在环境的需求为起点,以客户的观点来切入,以人民的苦中之苦来发问,由大而小,由宏观到微观,由外而内,不断地追根究底问对问题,找到“问题的本质”,这样,才能由问题转换成机会,由危机发掘出契机。
其次,需要“重组和重构”组织、部门乃至个人,明确问题何在,是什么样性质的问题,即可重新布局、重新解析、重新架构、重新编组,做最有价值、最有效的安排。这其中最关键的资源则是人才和知识,也就是要把最佳的人才放到最大的机会上,而不是让他扮演救火队长的角色,投入那些紧急却不太重要的危机上,导致效果不彰、组织不振,丧失人才的斗志和未来的发展,如此实属不理智的行为。
再次,经过彻底地重新思考政府的机制和使命,包括能做或不能做什么,有效地重组和重构各单位,找对人、做对事之后,政府还需要把那些自己做不到、做不好,或者未能发挥功能的事务大胆地交由社会性部门,包括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机构去完成。如此一来,不但解决了政府的效能问题,又发挥了社会、社区的实质功能,创造出一片生机,这将带来社会的繁荣和人类的福祉。
最后,在发达国家,既不能像所谓的自由主义所希望的那样扩张为“大政府”,也不能像所谓的保守主义所期望的那样放弃政府管理而重回19世纪的纯真设想,政府必须超越两者的局限。20世纪所建立的大政府,不论是在道德上还是财政上,均已瓦解。虽然新的政府模式尚未诞生,但是,它的继承者绝不会是小政府。因为,不论在国内或国际上,有太多的工作要政府来完成。我们需要的是有效的政府,而这正是所有国家的人民所企盼的。
不论是企业再造、非营利组织再造,乃至政府再造,都不会是一件简单易做的工程,更何况处在现今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的时代,加上信息、知识不断更新和快速变化,为此,究竟如何有效地决策,是每一个知识工作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莫大机会。
摘编自德鲁克著作:《德鲁克看中国与日本》(导读),詹文明 撰文
